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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锅炉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发布时间: 2023-12-19 来源:动态资讯

  4.1.1在进入锅筒内部工作前,必须用强度足够的金属堵板将连接其他运行锅炉的蒸汽、给水、排污等管道全部可靠地隔开,且将锅筒(锅壳)上的人孔和手孔打开,使空气对流一定时间。

  3.1.1 锅炉正常停炉时,一般应降低锅炉运行负荷后,再按下停炉开关,锅炉则按程序自动停炉。开动水泵进水至高水位,待锅炉蒸汽压力降至0.3Mpa后进行冲洗水位表和排污操作,最后关闭主汽阀,切断控制柜电源,擦试设备,清理周围环境卫生;如需放水,水温应低于70℃后,方可进行。

  (3)锅炉水位超过水位表最高可见水位(满水),经放水仍Baidu Nhomakorabea能见到水位;

  1.2.3 启动过程中,要严密监视水位变动情况,防止锅炉缺水事故或满水事故的发生。

  1.3.4 当汽压升到额定工作所承受的压力时,对新安装锅炉的安全阀或检修后的安全阀都要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调试并铅封,对有效期内未检修的安全阀要进行排放试验。

  1.2.1 燃油燃气锅炉为程序启动,按下控制柜上的启动按钮,燃烧机风机电机进入程序启动,首先进行炉膛吹扫,时间通常为2分钟左右,然后自动点火,稳定燃烧。

  4.1.2 在进入燃烧室工作前,应可靠地隔断油、气的来源且一定要进行通风。

  4.1.3 在锅筒(锅壳)及燃烧室工作时,工作电压应不超过24伏,禁止使用明火照明。锅炉外面应有人监护。

  (3)打开人孔、手孔清洗锅炉,检查锅炉内部结垢及腐蚀情况,以便确定水处理再生周期和决定是不是需要化学清洗。

  使用说明:本操作规程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中必须遵照执行的一种保证安全的规定程序,如忽视操作规程在生产工作中会导致出现各类安全事故,带来经济损失和人身伤害,严重情况下会危及到生命安全。为便于学习和使用,请在下载后查阅和修改详细内容。

  锅炉停炉后放完锅水,将内部污垢彻底清除并冲洗干净,烘干后将直径10—30mm的块状石灰(CaCO3)或无水钙(CaCl2)装于搪瓷盘内,再后定期(如一个月)检查和更换吸水剂。

  2.4.1 按锅炉水质要求水质化验人员指导下进行,每班排污1—2次,排污时间不易过长,一般不超过10分钟。

  2.4.2排污应在低负荷、低汽压、高水位时进行(最好在停炉后进行),排污时应严密监视水位的变化,并注意安全;

  1.4.1 为防止供汽时产生水击,供汽前应进行暖管,暖管一般在蒸汽压力升到额定压力的三分之二时进行,暖管需要的时间可根据管道长度和环境和温度而定。

  2.1.1锅炉水位表应有红线指示高、中、低水位,运行中不允许超出最高安全水位或低于最低安全水位。

  为了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保障人身安全,锅炉操作人员一定严格执行《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程。

  1.1.1 内外部检查:确认锅炉本体、燃烧机、附属设备状态良好;安全附件、各阀门,仪表等作用灵活,位置正确;

  1.1.2 检查线路电压是不是满足要求,各种开关位置是不是正常,分别启动水泵、燃烧机的风机、油泵等各种辅机的运行是否正常。

  2.1.2 水位表每班至少冲洗一次,运行中对水位有怀疑时,应随时冲洗检查;

  安全阀应铅封完好,无泄漏;每周做一次手动(或自动)排放试验,并将始启压力、开启压力、回座压及试验时间、参加人员等记入检修记录簿,以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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