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锅炉系列

锅炉系列

泰山城区热力公司发布今冬供暖温馨告知

发布时间: 2024-02-21 来源:锅炉系列

产品详情

  感谢您对供热工作的配合与支持。为做好今冬供热保障工作,泰山城区热力公司根据现有供热热源情况,不断强化服务质量管理,科学合理制定计划,明确主要任务节点,采取比较有效措施,兑现服务承诺,提升服务水平。今年3月份停暖后,各辖区便提前开展新的供暖期各项准备工作。6月份,各项供热检修工作全部完成。对具备条件的小区,已实现非采暖期满水保养。9月中旬开始,热力公司将陆续对供热系统来进行调试,根据小区情况,充水调试工作全方面开展。各项重点工程工作压茬进行,抢抓工期,24小时向前推进,确保今冬供热准时、高质、安全、稳定。为保障今冬供热工作正常进行,保障广大新老客户权利,今冬供热的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本采暖期暂停用热、恢复用热、供热面积或房屋产权发生明显的变化的,应在当年采暖供热期开始三十日前向供热企业提出,即在2023年10月10日前到我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二、根据泰价格发[2015]54号文件要求,今冬采暖期自2023年11月10日开始,约130天。采暖价格执行以下标准:①按建筑面积预付热费:居民住宅为23元/平方米(130天);非居民为33.6元/平方米(130天),采暖期结束后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统一进行结算。②实施热计量小区的居民客户,采暖期前统一按面积预付热费,采暖期结束后统一按市泰发改价格[2020]397号文件要求的两部制热价进行结算,即基本热价加计量热价。基本热价按供热面积收取,计量热价按计量表装置读数收取。计算公式为:用热费用=基本热费+计量热费。基本热费=基本热价*计费面积。计量热费=计量热价*用热量。计费面积按房产证建筑面积计。居民住宅基本热价为每平方米6.9元,计量热价为0.172元/千瓦时(47.78元/吉焦)。非居民用热基本热价为每平方米10.08元,计量热价为0.251元/千瓦时(69.72元/吉焦)。

  三、根据发改委文件规定:居民用户按照用热收费数额超过供热面积收费额的,其超过部分的收费上限不允许超出10%。用户不具备分户用热计量条件或因热计量装置损坏以及质量等问题导致数据失真的,按供热面积收费。

  四、热费收取仍采用预收的方式:2023年9月1日至10月31日,对持有缴费信息卡的用户可至泰山城区热力微信公众号签订电子合同。热用户可持缴费信息卡,到泰安银行各营业网点、泰安银行微信公众号及网上银行一次性预交采暖期130天的全额热费,9月1日至10月31日的规定时间内,热用户可持缴费信息卡,在“泰山城区热力”微信公众平台、支付宝缴费平台、工商银行网上银行、光大银行网上银行(仅限于已分户改造的持缴费卡客户)或到我公司服务大厅(适用于全部客户),一次性预交采暖期130天的全额热费。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全部缴清采暖费的客户,我公司将按时进行开栓供暖。10月31日后,我公司将关闭线日前逐步对未缴费用户进行关栓。

  五、在银行代收网点交费的客户,银行将向客户统一出具热费专用收据作为正式缴费凭证,该收据是开栓用热及差额退费的重要票据,请谨慎保管。如需开具发票,可持热费专用收据原件到我公司营业厅换开电子发票。(单位大客户开具增值税发票需提供单位全称、单位地址、纳税人识别号、开户行全称、开户行账号及联系方式等开票信息)。

  六、在我公司营业厅以及微信、支付宝线上交费渠道交费的客户,可登陆泰山城区热力微信公众号自行开具电子发票,也可在我公司营业厅换开电子发票。

  七、参加既有居住建筑节约能源改造的单位或客户,执行施工合同中相关热费交纳方面的约定。

  八、根据《山东省供热条例》第三十二条、《泰安市供热条例》第二十七条要求,为保证供热管网的安全,禁止在室内供热设施加装小型换热器、水嘴、水箱等影响供热效果的设施,已加装的,须按要求拆除。未按要求拆除的,将无法正常缴费和供热。现家中装有不符合热力管网压力的或承压0.6MPa以下的暖气片的客户,请告知辖区服务人员入户检查,待确认入户阀门关闭后再自行更换,确保供热安全和供热效果。

  九、请广大新老客户做好自己产权范围内供热设施的检查、检修和维护,已收到整改通知的客户,请认真按照有关技术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合格达到技术方面的要求后,方可安排供热。

  望岳西路服务大厅:天平南街4号 易初莲花铁路南 望岳西路七里西侧 业务受理:5888266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