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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河南省2015年燃煤锅炉拆除改造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3-14 来源:余热锅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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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河南省2015年蓝天工程实施方案》要求,现将《河南省2015年燃煤锅炉拆除改造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为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减少燃煤污染物排放,有效遏制雾霾天气,不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按照《河南省2015年蓝天工程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升空气质量、保障群众健康为目标,按照属地负责、分类指导、有序推进、奖补激励的原则,全力推进燃煤锅炉拆除改造,减少煤炭消费量,提高清洁能源使用比重,为美丽河南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对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县(市、区)建成区集中供热供气覆盖区内 10 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全方面实施拆除或清洁能源替代改造。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县(市、区)建成区集中供热供气覆盖区内所有机关事业单位、铁路、工业公司、居住小区、宾馆和浴池等单位的燃煤锅炉均为拆改对象。10 月 31 日前,完成 849 台 10 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拆除或清洁能源改造(名单见附件 1)。

  1.燃煤锅炉拆除标准:原则上以不能恢复使用为标准,做到锅炉主体移位,烟囱拆除,所有连接管道和线路切断,并注销锅炉有关手续。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实施主体拆除的,要切除上下水和电路,拆除鼓风机、电机等主要配套设备,做到断电、断水。

  2.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标准:原则上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煤制气、电、生物质成型燃料等清洁能源。

  1.明确责任分工。燃煤锅炉拆改是河南省 2015 年蓝天工程实施方案的重要内容,各地要制定工作规划,督促辖区内相关的单位限期拆改燃煤锅炉,确保建成区集中供热供气覆盖区内 10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拆改到位。相关的单位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完成拆改任务。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燃煤锅炉拆改工作的总体协调和督促检查。

  2.健全验收程序。相关的单位完成锅炉拆改任务后,要申请验收。各级环保部门收到验收申请后,要及时组织并且开展验收认定,并将验收认定意见、燃煤锅炉拆除改造前后的对比照片和燃煤锅炉拆除改造情况汇总表(见附件 2)于每季度最后一月的 25 日前报省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3.实施财政补贴。对完成列入本方案燃煤锅炉拆改任务的单位,省里将按照锅炉容量予以一定的资金补贴,补贴标准另行规定。各级政府要加大对燃煤锅炉拆改工作的财政投入力度,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市(县)本级的财政补贴政策,确保拆改任务按期完成。

  4.加强督导考核。各地要把燃煤锅炉拆改任务纳入年度责任目标,定期组织现场督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度,查找有一定的问题,明确整改要求,加强督办考核,确保达成目标。省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定期对各地任务完成情况做督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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