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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热站改成锅炉房

发布时间: 2024-02-05 来源:动态资讯

  “山钢凭海临风五期更改设计,把地下换热站换成了燃气锅炉房 ,没有通过验收就让业主收房。”近日,有市民俞女士(化名)拨打城市信报热线日,记者来到现场探访,山钢凭海临风五期位于原胶南兰东路上,从北面大门人行出口进入小区,门口有多名保安把守,只允许业主登记进入。据了解,此次共交付3-1区5栋高层住宅,现场仍有戴着安全帽的工人进进出出,特别是小区西侧的绿化带内还有工人在施工。

  现场不少业主反映小区有一定的问题,其中,换热站改成锅炉房的问题成为焦点。“我们买房的时候,说的是市政供热,地下设计了一个换热站,但是房子盖好了,换热站却改成了一个燃气锅炉,就在我们的脚底下,而且还在15号楼上加装了一根烟囱,开发商不验收就让我们收房,你说我们敢住吗?”有业主跟记者抱怨。

  15号楼位于小区东北角,从小区外面就能看到一根长烟囱贴着外墙,从一楼直通楼顶。据业主士介绍,这烟囱就是从锅炉房里伸出来的。“这烟囱是后期加装的,不是最开始设计好的,这直接装在墙上,美不美观先不说,我们业主非常担心它的安全问题,而且它会排热气,还有高温,对墙面、楼体能没影响吗?”

  针对燃气锅炉的情况,开发商在小区内贴出了一张“关于凭海临风3-1区清洁能源供热的公示说明”,介绍该供热设计“严格依照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做设计,锅炉房与烟囱的设置为最优方案”、“锅炉房位于小区边侧,设置于地下,独立设置,正上方无任何建筑物,烟囱作为锅炉房配套设施,采用双层不锈钢材料质地,高出小区最高建筑物3米以上”、“锅炉房设有可燃气体探测装置,一旦检测到天然气泄漏,可自动切断天然气供应,且设有泄爆口”、“本锅炉为常压锅炉,非承压锅炉,无锅炉热水侧的爆炸危险”。公示说明的落款为山东钢铁集团房地产有限公司黄岛分公司。除了文字介绍之外,现场未见关于燃气锅炉的验收报告。

  有知情人和记者说:“凭海临风3-1区建设前期是按传统供热方式设计的,但实际建设过程中无视设计、规划和环评,擅自把设计用途为地下换热站的机房扩建改建成了燃气锅炉房。我们问开发商要验收证明,开发商的人让我们自己去网上找!这根本就是违规交房!”

  据业主介绍,五期业主当初签订的购房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期就在5月底6月初。赶在这一段时间点前,开发商组织交房,但是此次交房是分批交付,最早是从5月10日开始,前后持续了大概半个月的时间。“每家通知的交房时间不太一样,最早的是从10日开始,最晚的是25日左右。”有业主和记者说。之所以将交房时间拖得如此久,有业主直言其中原因:“小区问题太多,如果集中交房,业主不满意,联合起来不签字,他们不好处理,特别是15号楼。问题少的先交房,问题多的留在后面,那时候交房交得差不多了,开发商也好应付。”

  关于凭海临风五期3-1区是不是具备交房条件的问题,记者联系采访主管部门进行求证。据质监站工作人员介绍,凭海临风五期3-1区已经通过单体验收。据区城市管理局供热办的工作人员介绍,该项目更改了供热设计,但尚未报验。“项目把传统供热改成清洁能源供热,这是政策要求,没问题。目前问题有两点,一个是它需要跟供热办报验,另外一个是需要设计单位对烟囱等重新核算,组织专家评审。”

  根据《青岛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居住小区等群体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应当取得供水、供电、供热、供气、排水、通讯等基础设施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的证明文件并报城乡建设行政主任部门备案。相关专业经营服务单位理应当依规定及时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具基础设施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的证明文件。第二十四条:房地产开发项目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将开发项目各项验收合格和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的证明材料于项目交付使用前五日在交房现场醒目位置公示,公示期限不可以少于三十日。“项目未通过综合验收就交房,不符合相关规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就供热设计问题,记者联系采访山东钢铁集团房地产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工作人员表示不知情,将向黄岛分公司了解情况,但截止记者发稿未有回复。目前,俞女士等不少业主拒绝收房。记者将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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