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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州市行政审批局2024年1月22日项目审批前公示(环保类)

发布时间: 2024-03-16 来源:余热锅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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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公示该项目基本情况。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项目建设内容最重要的包含:新建6t/h生物质锅炉及35m烟囱,地点位于绿辰木业原有锅炉房内,绿辰木业原有4t/h的生物质锅炉进行拆除,新建锅炉热量将供给永茂木业和绿辰木业使用。永茂木业原有4t/h生物质锅炉改为备用,原有锅炉水膜除尘器和烟囱进行拆除,并配套相应的废气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设施为6t/h锅炉和4t/h锅炉共用。

  本项目施工期间主要是安装锅炉并新建一根35m排气筒,原有项目锅炉排气筒拆除。项目施工期间主要污染为设备拆除和安装时产生的粉尘、噪声、固废等,应采取以下环保措施来预防和治理项目施工产生的废气、噪声、固废等对区域旁边的环境的影响。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设备拆除产生的粉尘。针对施工期扬尘问题,评价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①在施工过程中,作业场地应采取围挡、围护以减少扬尘扩散。在施工现场周围,应设置不低于1.5m高的围挡,以避免对周围环境能够造成影响。

  ②在施工场地安排员工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扬尘量,洒水次数根据天气状况而定,一般每天洒水1~2次,若遇到大风或干燥天气可适当增加洒水次数。

  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扬尘的影响能够获得较大程度的缓解,施工结束后,施工废气影响随即消失。

  施工期的噪声主要为设施安装噪声。为减少项目建设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环评建议采取如下措施:

  ②在施工厂界处设置临时围墙,选择具有低噪声的施工设备和具有一定环境管理上的水准的建筑单位做施工。

  通过上述措施,施工噪声的影响能够获得较大程度的缓解,施工结束后,噪声影响随即消失。

  施工期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应全部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建筑设计企业应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施工期人员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运往环卫部门指定的地方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通过恰当的措施,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将项目施工期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减到最低,随着施工的结束,产生的污染随之消失。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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